此处居留卡的更换或丢失
出现下列情况,应该更换居留卡:
- 此卡上包含的数据已改变;
- 持卡人外观改变,难以确定其身份;
- 此卡被损坏;
- 此卡丢失(例如偷走了)
- 波兰国家承担责任为了国际保护对持有人具有一个因为授予欧盟长期居民的居留许可被发放的居留卡带有注解“国际保护被发放由…”(授予该国际保护的欧盟国家)
- 其它欧盟国家承担责任为了国际保护对持有人具有一个因为授予欧盟长期居民的居留许可被发放的居留卡。
更换居留卡的申请书,必须在出现其更换条件起14天内提交。
关于发放下一个居留卡的申请书(在由于人道理由授予许可、永久居留许可或欧盟长期居民居留许可的情况下),应该在居留卡至少30天有效期届满日期的期间内。
已丢失居留卡的外国人,必须自失去此卡(例如丢失、偷走)的日期起3天内,申报该事实在适当的表单上向发出该卡的省会办公室。表单可以此处提供。关于居留卡损失或损坏的事实报告的外国人,获得免费发放的证明该事实的证据。
在进行外国人在波兰的合法居留检查的情况下,该证据该证据可能有用。因此,为了这样检查的目的,您应该随身携带此证据的原本或复印件。收回已失去的居留卡的外国人,有义务自其收回日期起的3天之内,向省长报告该事实。如果外国人获得了下一份文件,被发放代替已失去的一份,他必须立即更换收回的文件到省会办公室。
注意:不遵守该义务,将会被罚款。
居留卡应该亲自在省会办公室领取。
13岁以下儿童的情况下,由父母本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如监督官)办理领取。
更换新居留卡应该自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获得补发新卡。如果省会办公室在限定的时间内未按时办理,将通知外国人延迟的原因,并给出新的办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