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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2026 (30) 芬蘭航空於2026年1月28日通告更新的關於電子設備(PED,便攜式電子設備)的規定.即所謂的行動電源,此類設備不得再隨手提行李放置於行李架上,此外,飛行期間禁止行動電源為備用電子設備(如手機,數位相機,平扳電腦,無線耳機等)充電或使用.Lentoposti.fi 在1月23日的新聞報導中披露了此項更新新聞. 芬航遵循歐洲及亞洲航空公司的做法,更新了其在飛行中使用電子設備相關規範,此舉旨在確保旅程順暢安全,同時顧及鋰電池所需的特殊注意事項,鋰電池裝置在正確處理與運輸的情況下,原則上是安全的,但損壞的電池可能過熱,會造成起火風險. 備用行動電源應隨身攜帶登機.切勿放入託運行李中.目前仍需從託運行李中移除大量違禁品.例如行動電源.電池.打火機及電子煙等. 芬航的新規定:禁止在飛行期間使用行動電源,這意味著旅客不得使用行動電源為個人電子設備充電,亦不得透過飛機系統為行動電源充電,因此,建議旅客事先為飛行期間所需的所有設備充足電源. 芬航窄體機艙里不提供充電服務,在長途航班上,乘客可根據旅行艙等使用USB-A或USB-C充電端口. 搭乘A321ER_6航班時,行動電源應放置於座椅口袋或前排座椅下的行李袋中,行動電源不得與手提行李一同放置於行李架上,而應置於可見且易取之處. 若電池發熱或膨脹,應立即通知客艙服務人員. 芬航對電子煙亦有相同規定,飛行期間禁止使用或為電子煙充電. 2025年1月因南韓金海機場發生火災事件後,許多航空公司也對此紛紛收緊了對行動電源設備的規定. 當時,很可能是一名乘客的鋰離子電池在行李架上起火,導致即將起飛的Air Busan航空公司空巴A321客機遭毀.
| [发布:北京时间 2026/1/30 11:5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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